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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政治上 「我負責」和「沒有人負責」

儼然成了同義辭                       ~南方朔

  

廣義的「說」 應該包括

語言 文字 創作 行為 肢體語言等

凡是能夠「傳達用意」的有意行為

都可以說算是「說」 都是在「說」

但是這裡所界定的「說」是狹義的

只包括 語言和文字

 

每個人具有不同的個性

形成了不同的習慣和行為表現

其中在語言的表現上

更是有著迥然迴異之別

 

有人 針對自己想做的事

還沒做就先說了

有人做了一陣子後 就開始說

有人完成了才說

有人完成了也不說

 

針對自己的缺點(或優點)

有人隱諱閃爍 深怕被人察覺

有人侃侃而談 就怕別人不知

有人努力迴護 告訴大家這是不得已的

有人慷慨自劈 好像開明大度絕不護短

 

論語說 人而無信 不知其可

強調說話要算話 信守承諾

在人際往來中的約定

需要讓彼此有一份共同的信賴基石

那份信賴 影響著整個社會運作的順暢

 

但是人說話 不一定都牽涉到人際信諾問題

很多時候 「說」只是一種自我的表達或分享

你說了你的某些想法

只是一種自我期許或情緒的宣洩

搆不著去檢視未來實踐的比例

以便來確認自己的信用良窳

 

但是公眾人物 尤其是政府官員 則不然

公開宣示的政策 措施 是一種承諾

也是一種責任和義務

它不是個人的自期 或異想天開的幻覺

不能信口開河

 

之前李遠哲曾經說了一個驚世駭俗的觀點

政見不一定要實現

他說:「如果總統實現全部政見

會造成失血太多,犧牲了下一代

大家就不要盲目逼總統去做了

 

李先生的說法

讓這個大言夸夸的社會更振振有詞

 

我不願意去懷疑李先生的善心與正義感

但是如果他能夠先痛斥政治人物開支票前

必須先謹慎地審時度勢 很負責任的評估可行性

才能公開發表那樣的政見

絕不能有先說了再說的草率心態

提出政見後 若因為情勢改變 無法執行

為了避免 勉強執行 反而造成國家社會的損失

應公開道歉 並陳述當初評估錯誤 及情勢改變的狀況

讓人民了解他是個負責任的人(或政黨)

那我們還能接受

(想到那一堆蚊子停車場 荒蕪的公共設施

當然會希望 錯誤的政見 有煞車的勇氣 )

 

然而 現在這種 公與私已經混淆了

很多政治人物把政見 當成自我期許

誤以為 宣告只是為了比較容易去達成

(若只關於自己的事 當然可以利用這個方法)

民眾也習慣對他們說的話 不抱太大希望

當政府官員說

「這件事很重要 我們要認真來研究」

「這是正確的方向 未來一定要朝這方向走」

「我們非常重視這個問題 一定要積極來解決」

意思就是安撫你 然後從此束之高閣

我們越來越習慣於某些人的「說」

其實只是說說而已

也就對於「說」 視而不見 聽而未聞

這不免讓人浩歎

 

在人際相處上 其實「說」具有奇妙的作用

尤其是剛開始的關係建立 往往要透過說

有一句話這麼說

 

話匣子打開 關係就建立

 

並不是說 我們說了什麼重要的內容

而是 當你不說實 其實也傳遞了某種訊息

好像 正向對方說 我不想和你說話

所以 「說」 有時候也是 一種禮貌

以傳達對彼此的關心和重視

 

說與不說 關乎一心

懂得什麼時候說 說什麼

讓關係 找到了橋樑

懂得不該說的就不說

讓自己當一個不違如愚的人

 

想起陶大偉的一首可愛的歌

傻瓜訴情

歌曲的最後 是這樣的:

不說話 她不說一句話 不說話 她就是不說話
不說話 她還是不說話 --不說話 她還是不說話

----原來她缺了一顆大門牙

 

哈哈  不說話的時候

也許可以開心的唱唱歌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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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思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