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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廢除死刑? 因為王清峰的一句話--

任內絕不會執行死刑 寧可為那44個死刑犯下地獄

引起各方的討論

這個議題 其實不只是現在 也不只在台灣

可以說是古往今來 世界各國都面臨的課題

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

願意去思考 去討論 去爭議

其實都代表著我們對人命的看重

受害者不應枉死 受害家屬的感受不容忽視

對於加害者的審判 是否公正、確切 有無疏失

死亡是一種不可逆的懲罰

我們是否有權力 透過某些機制 就定了一個標準 去剝奪另一條生命

這些都是值的去討論深究

我們知道 法律的制定 都和當時社會上的價值觀有關

它只能說是相對下的公義 而不一定是確切的真理

甚至被稱為「必要之惡」(明知道不夠周全 卻因為沒有更好的 只好將就)

因為法官也是人 制定法令的人也是人(而不是神)

人就有可能犯了人可能犯的錯(繞口令)

所以西方的法庭才會用陪審團來決定是否有罪

這個話題 我想到一部電影:「關鍵報告」

故事的背景是未來的年代

科技進步到可以預測犯罪即將發生

擁有先進設備的警察 就在罪行發生前 將歹徒繩之以法

這個城市從原本非常高的犯罪率 下降到0

享受到治安的最高境界

按理說 這應該是大家都很期待也很歡迎的

但是 最後 這套預測的機制卻宣布廢除

為什麼呢 故障了嗎

不是 這套機制和原來一樣好用

只是 有個真實被隱藏了

就是關鍵報告(英文minority report 原意是少數報告)

就是這套系統可以準確預測到罪行即將發生

但是那個罪行卻也可能在當下 因為行凶者的良知選擇而不一定發生

所以那些被警察 繩之以法的人當中 有些人是被冤枉的

既然他可能不會犯下罪行 那麼我們就沒有理由懲罰他

因而這套機制就不可行了

電影中的社會居然都接受 雖然治安可能會再度敗壞

但是卻不能因而去懲罰一個不該懲罰的人

這樣的文明 令人深思

所謂 罪疑惟輕  功疑惟重  與其殺不辜 寧失不經

好生之德  治於民心   茲用不犯於有司

我想到 我曾經在課堂上出了三道兩難題考考小朋友的判斷力

三種狀況都有一個共通點 就是選擇死一個 還是死四個 (只能2選1)

a.    有一輛飛機即將墜毀 快著地時發現地上有一邊是1人 另一邊是4人

他本來是往4人那邊  他應該轉向1人那邊嗎

b.    有一輛火車開快到一個鐵路交叉點 有一個小孩在廢棄鐵道上玩 另外4人在火車正常鐵道上玩 司機應該繼續往4人方向開呢 還是往廢車道開呢

c.     有一輛太空船 突然有四個人染上怪疾 命在旦夕 除非殺了另一個人 取出血清 才能救活那4人 你是醫生 你會殺了那人 去就另外4人嗎

這三個題目 看似相近 卻大為不同

但是孩子們各個都絞盡腦汁

其中 c 就有點兒類似我們今天談論死刑

生命是第一因

不能為了其他的原則而逼迫別人犧牲生命

除非他自願 (但也要防範是否思想被宰制了 譬如生死事小 失節事大的觀念)

我們社會不應鼓吹或同意 為了救更多人 就可以犧牲別人的生命

為了殺雞警猴 為了讓未來的人不敢犯罪

所以應該把這個人給殺了 這個觀念其實是漠視生命的

以前聽過一個西方的故事 有一個家庭有三個兒子

大兒子在戰爭中死了 母親聽到沒有哭

後來二兒子也戰死了 母親還是沒有哭

直到三兒子死了 母親終於哭了

因為他說他沒有兒子可以再為國家犧牲了

這種故事是非常可惡的 完全泯滅人性

好像只要有國家 完全沒有了親情 這樣的社會更可怕

所以孔子才會說 父為子隱 子為父隱 直在其中矣

這一份真情不見了 什麼法律 道德 其實都崩壞了

我想到更生人楊振堂剛出獄就在衝動下

徒手打死了年輕有為的台大副教授謝煥儒

任何人可能都會很氣憤很難平復

但是平時非常恩愛的妻子 張美瑛女士

卻在第一時間就選擇原諒

他在趕往的途中只是不斷的念著「阿彌陀佛」

當醫生宣布搶救無效時 她只是默默的流眼淚

在摯愛的丈夫耳旁說「爸爸 我們原諒他吧」

這是我們在談論死刑存廢問題時 可以思考的某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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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思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