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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

寫部落格被批尹啟銘:可澄清些事情


經建會主委尹啟銘在部落格發表文章,

被外界批評不務正業。

尹啟銘今天表示,平均大約五天寫一篇,

而且多是晚上或是週末寫作。

不過,他也坦承,

進行部落格寫作的成效如何,並沒有做過評估,

只知道盡力而為

 

一個工作者或官員 對自己的工作進行省思檢討

或者對於社會事件 生活中的所見所思

利用夜間或週末  進行記錄或反思

這樣子也會受批評

我覺得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啊!

 

你要批評一個人的服務態度差 工作效能低

政策規劃錯誤 或眼界前瞻性不足 我都可以接受

但是不要去批評一個人 下班後寫文章

不要亂扯到一個人下班後去打球或看電影

這樣的介入 你不覺得太恐怖了嗎

 

當然你可以說他文章哪裡錯誤 內容哪裡文過飾非

但是 不要批評他浪費時間寫文章

 

第一那是他個人的興趣 憑什麼你可以隨便干涉或批評

第二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 寫文章會讓人變笨

相反地 有許多研究證實

書寫反省 可以讓人更清楚自己的工作內涵與環境脈絡

讓人更認識自己 也更能有條理地處理事情

 

隨便去批評一個人的個人休閒生活

隨便去挑剔別人的生活方式或價值觀

我覺得是很輕率而粗暴的

 

想批評官員 我很贊成

但是請直接指出他哪個政策 哪個績效不佳

哪個服務態度惡劣 哪個文章內容偏頗

但是請不要  因為他假日去騎腳踏車 或打桌球

就說 他就是因為騎腳踏車或打桌球太多

才造成工作效能不佳

我覺得這樣的批評 是惡劣的 是對人不尊重的

好像 一個人的興趣或生活觀 

是可以被隨便被人干涉和決定的

這樣未免把批評者的權力過度放大了


這樣的狀況 沒人發聲制止

未來 將有更多 蠻橫的攻擊 侵犯到更多人權

不得不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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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思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