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也不堅持 那麼世間就沒有什麼好堅持的了
前一陣子在朋友的網站上讀到這麼一則故事
或者說是道德兩難的思辨題 引發了我的許多想法
故事是這樣:
某地發生兇案,迅速抓到殺人嫌犯,證人、證言一應俱全
就是他幹的
他無論如何喊冤都沒人聽。可他確實是冤枉的。
僥倖逃離的真凶也良心難受,於是他去向一個神父懺悔
說出來後,心情果然好多了。
可這神父受不了了,他只好去向另一個神父懺悔
以緩解自己承受的壓力
每個知道這個邪惡秘密的神父都去找另一個神父懺悔
最後,全國的神父都知道了這個秘密。
當然,他們每個人都嚴守懺悔者的秘密,所以法官無法得知真相。
行刑的那一天,那個被冤枉的人哭著對神父說:真不是我幹的……
神父說:孩子,我早知道不是你幹的。
這叫一個淚奔淚流啊。
這個故事是把某種邏輯推演到極致:
聽人懺悔的人必須保守他人的秘密,這樣懺悔制度才能保存
這就是懺悔的程序正義。
如果你為了救一個人破壞它,搞得人人從此不再相信神父
那麼,現實將變得更壞:
不僅真兇,所有人都不會來懺悔了,而蒙冤者照樣要死。
朋友對於這個推論 並不認同
但是一時之間 卻又不太能夠深入申辯
昨天在家庭聚餐中 我把這個問題也拋出來
想聽聽孩子們的想法
果然 引發了正反兩方的拉扯和搖擺
告解的制度很重要 神父應該遵守職業道理
怎能夠背棄別人對他的信賴呢
然而 那個無辜的人 怎麼辦呢
難道他就應該接受死刑嗎
既然神父知道他冤枉的 神父可以坐視不管嗎
我當時又舉了一個類似的問題
我說普立茲攝影獎中 有許多得獎作品
裡面的狀態是某些孩子正面臨著危險
請問這個攝影師是繼續扮演他攝影的工作
把偉大的畫面拍攝下來 去感動更多人
還是應該放下手邊的事 去救那個孩子呢
例如那張著名的禿鷹與饑餓的孩子
1995年普立茲攝影獎作品
一名飢餓的蘇丹兒童正爬向位於一公里外的聯合國糧食發放區
攝影師Kevin Carter三個月後因憂鬱症而自殺
我的看法是這樣
很多制度的訂定 起初是為了每個個人
但是運作久了 就變成為了團體
然後制度漸漸取得了自主性和主宰權
反過頭來 壓迫每個個人必須去服膺這個制度
「人命」是基本且根本的界線
沒有一個制度可以偉大到 犧牲人命來維繫它的存在
有一部電影叫做「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
裡面描述有一座城市本來有非常高的犯罪率
但是自從發展出了一套預測系統
可以在兇手殺人之前先將他逮捕判刑
這個城市的犯罪率竟然降到零
全市的人都享受到安寧平安的環境
大家讚不絕口
但是後來這個系統卻被廢止了
為什麼呢
並不是因為它失靈了 或有出了什麼狀況
而是 他們發現了一份「關鍵報告」
才知道 這個系統並不是百分之百的準確
也就是說 有少數兇手可能在行兇的當下
可以選擇放下屠刀 沒有真的殺人
但是他卻已經被當成真正的兇手 逮捕並判以重罪
這個城市的人雖然很希望能夠享受超優的治安
但是 卻知道不應該以犧牲任何無辜的人為代價
沒有任何的體制可以
讓一個人含冤而死 還高談那是為了正義
相反地 即使冒著動搖國本 都應該要全力替含冤者洗刷
那才是一個值得讓人生活其間的社會
我又和孩子分享了一個故事
在明末時闖王張獻忠 相當兇狠 殺人不眨眼
曾經立過七殺碑
天生萬物以養人 人無一德以報天
殺 殺 殺 殺 殺 殺 殺
有一次他攻佔了一個山頭寺廟
把僧眾和香客 千餘人都綑綁 準備屠殺
但是聽說住持是個得道的高僧
慈悲 善良 茹素衣單 數十年 不曾碰觸腥葷
張獻忠派人送了一鍋腥味四溢的滷肉
他告訴住持說 把它吃了 我就放了這些人
那位住持安詳自若的說 那簡單
當下就把整鍋滷肉吃下
張納悶的說 你難道不會遲疑
他說 即使只要救得一命 我都願意
況乎可以救這麼多人
那些戒律和人命相較 微不足道
「人命」是基本且根本的界線
沒有一個制度可以偉大到 犧牲人命來維繫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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