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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給人東西之前 自己要先擁有那樣東西
這個世界最被謳歌的兩種東西
可能愛情與自由
這兩者之間有關連嗎?
他們的關係是什麼呢
愛情讓人心靈豐富 浪漫 品嚐到某種舒放
而自由這東西 有時像是空氣 也許很重要
卻常常讓人不知道它的存在
好像 可有可無似的
實際的情形卻剛好相反
那個讓你心靈豐富浪漫的
有時卻讓你心靈禁錮
讓你品嚐到舒放 飛揚的
不久就讓你發現被桎梏綑綁
而那個讓你不知道它的存在
卻是片刻不能或缺
有些東西 只有在喪失時 才知道它的珍貴
問問學生 軍人 離不了婚的婦人 等待切片報告的人
或許 他們最能感受 自由是什麼
自由 是清楚地感知到自己
真正自主地(沒有被壓迫 沒有被意識型態宰制地)
走向自己想要走的路
富蘭克林說:
「為安全而犧牲自由的人,兩者皆空。」
那麼 為愛而犧牲自由的人 剩下什麼呢
人們說
愛 是一份願意 一份給予 一份祝福 一份成全
那麼 願意什麼 給予什麼 祝福什麼 成全什麼呢?
願意盡全力 給予對方協助和祝福
全力促成對方 成為他想成為的人
但是所有的願意和給予當中
並不包括自己那微渺的自由
西蒙波娃在她的<回憶錄>裡說
「我必須保留我身上最貴重的東西:我對自由的興趣。」
因為一旦失去了自由 她就失去了生命力
就失去了繼續愛人的能力
所以 如果 你愛一個人 請留給對方自由
如果 你愛一個人 請給自己保留那份自由
沒了那份自由 你就什麼都不是了
自由是什麼呢
就是每個人的腳 可以自在地走向他想走的方向
不會被指責 被失望 被淚水淹沒 被黑暗刺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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