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談一個問題 叫做權責

因為下午在辦公室整理東西時

看到了這幾年的基本學力測驗

想到兩三年前 本校的數學基本學力情況不佳

引起了行政和老師們重視與討論

思考到整個學校的課程與教學是否出現了狀況

那時的校長先召集各處室主任共同討論

準備利用暑假要召開全校的校務發展會議

當時討論到主題方向的訂立

大家在思考之中

我提出一個方向「我們可以為孩子做什麼」

獲得校長與夥伴們的認同

大家把視野朝向我們要讓孩子學什麼

當時導師們有一種觀點 認為

學校的活動太多了 才會造成學生的基本學力不佳

曾經這個說法被相當程度的行政與老師們都覺得言之有理

不過我卻很不以為然

我反對用基本學力當做唯一的判斷學生學習的標準

雖然我同意基本學力的重要 也認為應該深入檢討成績不佳的原因

但是 卻反對不分青紅皂白地

將凡是影響基本學力測驗成績的都當做是罪魁禍首地指責

譬如學校推動的閱讀與體驗這兩個主軸的特色課程

其實是可以擴大學生的視野和真實經驗與體會

即使因而影響了基本學力的成績 是福是禍 還有待評估

不宜輕率的就用這個成績為唯一圭臬

反而把我們重要的資產給誤會或糟蹋了

當時在討論時 我指出了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是

我看出本校的文化中有一個問題~ 「權責不分」



有權力的人 沒有承擔責任

有責任的人 沒有自主權

其根本的精神如下:

既然這件事是由你來決定 那麼成敗就應由你來做最大的承擔

既然這件事要由我來承擔責任 那麼請給我有較大的決定權力

有很多事 最後要承擔責任的人往往是校長

那麼就應該賦予校長有相當的權力 (不應該用委員會把校長架空)

也有很多班級的事 要承擔責任的人是導師

那麼也應該賦予導師有相當的權力(不應該總是由上而下)

既然校長和導師都應該擁有相當的權力 那麼自然也應該承擔相當的責任

同理 各處主任、組長  乃至於家長 也是如此

這就是我所說的權責分明

當然 這是指站在高處來談論與分析學校文化

而真實的社會組織裡 權責常常不見得能夠分明

往往 有權的人高高在上

有責任的人 卻只能默默承受壓力和指責

所以才會有人說 權責永遠不可能相符

在工作學習中 只有願意先去學會承擔責任的人

才有可能早一天擁有權力

而擁有權力的人 如果不懂得適時挺身出來承擔責任

那麼 遲早有一天 那些代替承擔責任的人會一一離去

畢竟 人們的眼睛可能一時蒙蔽 卻不會永遠無知

我們看到政壇上的起起落落 就知道

沒有永遠的金童玉女和金刻玉律

只有時時反省 真誠反照 才能謙遜

才能聽到自己和別人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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