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之存在 乃是為了要被打破
~麥克阿瑟
最近沸沸揚揚的 洪姓軍人命案
引起了我一些感想
只剩下兩天就退伍的義務役阿兵哥
因為攜帶了具有照相功能的手機
被連隊下令關禁閉
卻不幸在不當的操練下致死
引發社會群情的憤怒不滿---
輿論從各種角度面向去探討
有人從禁閉室的管教程序、僵化的科層體制
有人從就醫的sop、自願役與義務役之間的結構矛盾---等等
來探討軍隊中潛藏的體制上、文化上的問題
我想談的是 帶照相機和關禁閉之間的關聯
我的感想是:
這個社會上仍然充滿著
握有權力者 拿著雞毛當令箭
濫用微小的理由來擴大他的權力疆界
軍隊中當然可能有許多機密的設施 設備
應該有保密的必要
軍人如果可以攜帶照相機
有可能輕易的把這些機密的東西給流傳出去
因此必須禁止阿兵哥攜帶照相機
這個規定 我可以理解 多數人大概也是這麼想的
因此 如果有人違犯了規定 理當受罰
也是我們可以接受的
問題是 該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涉及國家機密 那當然很嚴重囉
所以 關個禁閉 也不為過啊?
說實話 這是用大道理來扣帽子
真實的情況是:
這個規定其實只是來管束低階的阿兵哥罷了
它其實沒有太大的實質用處
就像以前限制中學生的頭髮
限制監獄中的囚犯不能抽煙一樣
當那些限制被開放之後
才發現那些規定根本是完全沒必要
但是當初那些執行者 卻義正辭嚴地說
如果沒有那些規定 恐怕就會天下大亂
今天真正有心想要竊取軍中機密的人
你這個禁帶相機的規定根本防範不了
敵方早就滲到到我們的高階將領了
甚至連專門負責保密防諜的人
什麼時候需要你這些小兵來拍那些早已經不是秘密的設施
想想 那些普通的阿兵哥帶著相機
又真的能拍到什麼?
我的孩子在國中求學時 被記了一支警告
原因是他帶了我們買給他的小說去學校
校方禁止學生帶小說的理由是
國中生最重要的是升學
應該全心全意準備考試
雖然說小說不是壞的東西 但是如果不禁止
這個帶來 那個也帶來 全校豈不是大亂了
前兩年有一則新聞說
有個畢業生因為襪子太短 不合規定
被擋在禮堂外面 不能進去參加自己的畢業典禮
急得大哭
一個只剩下兩天就能退伍的人
要因為帶了手機而被關禁閉
這真的是個值得我們來省思的問題
手機 在今天的社會 是多麼普通的用具
不要說是個二十幾歲的成年人
連小學生 也非常普遍
攜帶一個這麼普遍又熟悉的用具
卻要承受這樣的責罰
是不是有違比例原則
它的嚴重性 是否被誇大了?!
相對地
那些執法的長官的權力是否被放大了
突然想到民間流傳著
「好男不當兵 好鐵不打釘」的原因
或許正是因為 軍隊裡面
總是 縱容一些沒有管理素養和基本人性的人
輕易的去作威作福 踐踏年輕人
記得以前法學緒論的老師說過:
法律的制定不是為了約束人民
而是為了限制那個握有權力的管理者
要他們知所節制 不能超過某些界線
因為當人民成為囚犯(或軍人?)
他們手無寸鐵地面對國家機器時
其實是弱勢的
他們不應該遭受到比法律規定的更多的剝奪
但是 依我小人之心的揣測
那些禁閉室的管理者並沒有那種素養
他們可能憑著個人的好惡
隨便拿別人的身體來耍玩
這一點 雖然可惡 但是並不稀奇
看看那些波斯灣戰爭中的虐囚事件就知道
權力的腐敗是非常普遍的
絕對不應輕易的把權力交給還沒具備能力的人
這個世界一直是佈滿著各種規定
許多的規定隨著時空環境正面臨著崩解淘汰
據說 上個世紀六0年代 美國哈佛大學的學生餐廳
曾經規定學生進去用餐時 必須要打領帶
但是 這個規定
最後被一個打著領帶卻全身赤裸的學生給打破了
以前教師上班每天都要簽到簽退
以前王品集團的女性員工要請生理假必須檢具證明
以前監獄裡的囚犯不能抽煙不能看清涼雜誌
三年前的台南女中女生不能穿短褲---
有很多很多的規定 在那些握有權力者眼中
是非常迫切需要 不可稍微放鬆的
他們大言 如果少了這個管制 可能造成嚴重的問題
然而事後都證明
那些規定除了讓那些握有權力者顯得更傲慢之外
沒有什麼價值
麥克阿瑟將軍曾經說過
規定之存在 乃是為了要被打破
所有的規定的制定 常常有其時空背景
然而 當時空背景已經改變了
「規定」卻常常還留在那裏 神聖不可動搖
這是我們必須要警覺的
我的結論是
禁閉室如果還要存在
軍方應嚴肅看待
好好調訓管理人員
令其具有相關的素養和人性
要知道自己的權限所在
切莫踰越了自己的權責界線
(想想 如果是自己(或自己的孩子)
願意這樣被對待嗎)
某些規定固然有其道理
但是必須 注意不應無限上綱 得理不饒人
握有權力者 要有同理心 寬容心
才配的上那份權力
有些規定 其實解除之後 所產生的後遺症
遠比它存在時所帶來的傷害還小
這些部分 應該經常被檢視 被討論
如若是 這個社會 將會更讓人有溫暖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