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有深有淺 我了解

但是 不必把愛說的太神聖 太艱難

 

 

十年風問了我兩個問題

單戀是真愛嗎?

真愛是一個人就會有 還是兩個人才能產生的呢

 

(這兩個問題 彼此相關 所以也可以說是一個問題)

(表面上 好像是問問題

   其實 應該是提醒我   思考這個問題 )

 

我對這樣的問題 並不特別在行

但是 很樂意透過書寫

來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緒

 

我覺得核心的問題在於「愛 到底是什麼」

我們常聽到人家針對 喜歡做區別

認為 喜歡 是一個人的內在感受

但是 愛 則是兩人的認同和歸屬

尤其講到 喜歡 是只要自己高興就好

愛卻是一份責任

 

對於這樣的說法 其實我只能局部贊成

因為 如此二分法

似乎仍然不太足以把問題弄清楚

 

我贊成的部份是 有關「喜歡」的解釋

喜歡比較屬於個人的 自我內在的心理狀態

而愛 往往牽涉到對方(所愛的對象)

 

我比較有保留的地方是

愛是否一定是要兩人的認同與建構

乃至於 最常聽到的 愛是一份責任

我覺得這樣的說法 稍嫌嚴苛些

很可能讓某些人的真實心情和熱血

被澆冷水了

 

我認為愛一個人 和喜歡一個人

最大的不同在於 喜歡只是內在的心理狀態

愛則必須採取行動(如果他有行動能力)

且有形無形地發生在對方的身上

這個行動的目的

必須是為了讓對方更好 更能實現自己

這樣的行動 才是愛 (就可以算是愛)

因此 我的操作型定義是:

凡是 發自內心 願意付出代價 並採取行動

以讓你喜歡的對象 因為你的行動而變得更好

那個歷程就是愛 那份心就是愛

不管對象是你的父母 子女 學生 朋友 伴侶

 

十年風 問我 單戀算不算愛

如果從一般人的解釋 當然不算愛

因為沒有雙方的認許和共同建構

但是從我的角度來看

關鍵不在於單方

而在於 先要問:

這單戀是放在心上 還是採取行動

是只希望對方成為自己的愛人

還是希望對方過的更好

如果他願意為了讓對方更好 而採取了一些行動

那麼 他的行為或心態 就是愛

如果他只是希望對方能夠讓自己所愛

所做的行為只是希望對方接納他 成為他的伴侶

那麼 那樣的心態和行為 都算不上愛

 

用實例來說

一個父母努力的幫助孩子成長 希望他幸福

雖然孩子可能不了解 不領情

但是 無損於父母的心意和行動

在這個父母的內心裡

所存的就是愛 那行動歷程就是愛

 

我的標準 其實還可以放的更大一些

那就是 連行動都可以不要

(前提是:有些人 可能因為年紀或經濟 等因素

    沒有能力採取某些必要行動時)

只要存心希望對方更成長 過的更好

只要真心盼著對方幸福

我覺得那個當下的心態 就是愛

即使所愛的對方並不知情 並不領情

仍然是一份不折不扣的愛

不一定非要雙方的認許 歸屬

 

我並不反對雙方的認許歸屬

能夠相互接納對方的生命情態

能夠一起開發彼此的內在心靈

那樣的愛是最美好 也最踏實

我當然舉雙手贊成

但是 如果沒能獲得對方的接納 一起同行

但是 心懷著一份無私的祝福和熱血

難道就只能算是喜歡嗎

我覺得那又太狹隘 嚴苛了

 

我想起金庸小說 鹿鼎記裡面有個人物

百勝刀王胡逸之 為了愛陳圓圓 隱姓埋名

23年在陳圓圓的家裡當長工

只為了陳圓圓如果有什麼危險時 可以跳出來保護她

這是百分之百的單戀

雖然是小說 但是類似的情節

現實生活中其實時有所聞

你能說 胡逸之這樣的心情和行動

不是愛嗎

  

所以 十年風所問的問題:

真愛是一個人就會有

還是一定要兩個人才會產生

我的看法是

兩個人的愛最圓滿

一個人的真愛 也很感人 很可貴

 

結論:

愛 有深有淺 我了解

但是 不必把愛說的太神聖 太艱難

真心希望對方更好 更幸福

願意為了這樣的結果

付出一些心力 代價 也很開心

這樣的人 心中所存的 就是愛

 

以上 是我粗淺的想法

猜想 一定有很多人不認同

歡迎指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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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思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